首届全国博物馆志愿服务典型案例推介项目 福建两家博物馆入选******
东南网1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蒋丰蔓)记者近日获悉,经省文物局推荐上报,我省两家博物馆入选2022年“首届全国博物馆志愿服务典型案例推介活动”,分别是福建博物院的“薪火传承——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项目”和厦门市博物馆的“为城中村的孩子点亮历史的星空项目”。
据介绍,“薪火传承——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项目”整合福建博物院博物馆教育和学校教育资源,与福州市百所中小学、多所高校签约共建,共享文物资源,通过编著研学手册、开发红色研学活动、在公众号上开辟“红色故事”专题等方式,让广大青少年了解历史、学习党史、感悟思想,激发精神共鸣。“为城中村的孩子点亮历史的星空项目”立足厦门市博物馆资源,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知识结构和需求,围绕中国传统文化、闽台民俗、厦门革命史等主题,精心设计项目内容,以量身定制“厦博课堂”、实地参观文物遗址、策划专题夏令营等多种形式,丰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文化生活,增进对传统文化的认知。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